以学院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,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,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。
四、依申请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,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,但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。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二)受理机构
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(挂靠“学院党政办”)
办公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115号党政办公室。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:9:00-12:00,14:00-17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联系电话:0551-63619011
传真号码:0551-63619111
电子邮箱:zj@sje.cn
邮政编码:230601
(三)受理程序
1.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学院信息,为提高办事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,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2.申请方式
通过提交《澳门新京ww6692am信息公开申请表》提出申请。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(四)申请处理
1.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2.对不属于学院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,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,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。
3.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4.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,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5.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,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,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五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学院纪检部门投诉。监督电话:0551-6361900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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